尖锐湿疣是性病的一种,但医生仅靠肉眼就能“快速”诊断为尖锐湿疣吗?
一女子因下身不适去医院就诊,医生仅靠肉眼就“快速”诊断为尖锐湿疣,后经查实属误诊,该女子将医院告上法庭。近来,杨浦区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病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、医疗费189.08元、交通费20元及误工费320元。
去年8月,家住杨浦区的方女士因下身长有异物到本市一家医院皮肤科就诊,被诊断为尖锐湿疣。
方女士不相信,又于同年9月1日至该院挂专家门诊,但专家仍仅靠肉眼诊断为尖锐湿疣。
几天后,方女士又到市皮肤病性病医院看病,医院出具活检病理报告,结论为:慢性炎症、尖锐湿疣无证据。被误诊得了性病的方女士与医院协商未果后,诉至法院。
方女士表示,医院误诊她患性病,自己无法给丈夫合理解释,引起家庭矛盾激化险些离婚,故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医院负有详尽告知病人病情、治疗手段,进行适当、合理治疗的义务。
在本案中,医院对于病人的病情作出初步诊断,病人考虑到这种诊断可能困扰今后生活,再次至被告处复诊,被告医生应更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诊断。
但院方在医疗行为中未采取相应措施,而方女士在外院经相应检查,证明被告存在误诊。因而,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。
根据一般的社会评价,尖锐湿疣是性病的一种,医院误诊不可避免会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。
(实习编辑:陈占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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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长领域:擅长治疗各类皮肤疑难杂症,在治疗痤疮(青春痘)、银屑病(牛皮癣)、白癜风、皮炎、湿疹、荨麻疹、鱼鳞病、脱发、黄褐斑等方面有很高的造诣。
擅长领域:现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,等色素病和激光美容治疗。湿疹、荨麻疹、过敏性皮炎
擅长领域:2004年晋升主任医师。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。2000年在上海华山医院皮肤科学习。对皮肤性病、梅毒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、非淋菌性尿道炎、变态反应性疾病、痤疮、脂溢性皮炎、血管炎、白塞氏病、白癜风、斑秃、银屑病、红斑狼疮、皮肌炎、疱病等治疗有丰富的临床经验,中西结合治疗顽固性皮肤瘙痒症、结节性痒疹、顽固性痤疮、激素依赖性皮炎,扁平苔藓,扁平疣,肛周尖锐湿疣及结节性血管炎等。对遗传性疾病及与光有关的皮肤病有独到见解。主持市课题巜宫颈癌相关HPV基因分型DNA芯片研究》在国家级,省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30余篇,其中获医学论坛一等奖2篇,中华医学优秀论文奖2篇。主要研究方向:与肿瘤相关的尖锐湿疣HPV一DNA分型,治疗及降低发生率。